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和城郊村一天天在消失。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日益消失。土地被征用后,拆迁赔偿金和土地出让金让许多村民得到过去多少年都没想过、没见过的财富,人们有些茫然。一夜暴富,究竟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还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可以肯定的是,土地征用后农民的生活、理念都已发生质的改变。拆迁、土地被征用是城市化进程必然要面对的问题,更是改善人们居住环境的必经之路。然而,越来越多的“拆迁”后遗症的发生告诉我们,拆迁后的农民,需要的不仅是房子和金钱、更重要的是以后的生存之道。
一、新乡市失地农民现状
根据新乡统计资料,市区面积从2003年之前的187平方公里增加到了2011年的431平方公里,扩大了2.3倍;市区人口从从2000年的61.4万增加到了2011年的75.4万,增加了11.3%。每年因征地导致农转非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从2000年的536人增加到了2011年的1384人。土地价位逐年攀升,从20世纪90年代的0.5万元/亩上升到2011年的100多万/亩。市区的扩大,像张庄、段庄、乔谢、洪门、留庄等村农用土地消失,原来种植作物的土地被转为非农用地。
二、拆迁后失地农民中存在的不良现象
1、失地暴富农民出现炫耀消费风气。互相攀比购买私家车,车型也由最初几万元的面包车发展到如今几十万元的高级轿车。盲目追求高级服饰等非理性的炫耀消费现象,一些妇女和青年人则争相购买貂皮、高级服装以及价格不菲的金项链等,还有一些人在村里设下赌局,招揽农民参与赌博,有的一天输掉了上万元现金。
2、失地暴富农民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受到冲击。有些家庭的未成年孩子,因为家里有钱了,心态变了,生活奢侈化,出现厌学现象。有些年轻人白天打牌,晚上逛夜店,酒吧。
3、失地暴富农民亲情逐渐淡薄。有的兄弟姐妹因为土地补偿金反目成仇,还有的因土地补偿金分配不均,导致孩子不赡养父母;有的夫妻重钱而轻情,离婚,导致和睦家庭的解体。
4、同时也催生了其他一些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如那些土地被征的村在选村主任等村领导班子的时候,为了拉选票,像村民送价值不同的商品,甚至直接给村民发红包,出现贿选,为了选上村主任少者花数万元,多者花百万元,出现了严重的违法乱纪现象;有的村民买了小轿车后,因无其他一技之长,开黑出租,不仅扰乱了出租车市场,还对乘客安全带来隐患。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更多关注的是补偿金是否偏低,是否准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等问题,而很少关注农民拿到土地补偿金后如何合理支配。而这些暴富农民的种种不良心态和做法,不仅会引起自身二次返贫,还会引起一些贫困农民和市民产生不平衡心态,很可能滋生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三、建议
1、国家在对被征地农民适当补偿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被征地村组织的支持。扶持村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并给予必要的专业指导、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村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使其有能力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生活保障,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生活水平有提高。
2、对于政府征收农民土地问题,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划地安置、住房安置等多种安置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这样可以避免单一安置方式的局限和缺点;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警示教育,通过讲道理、摆事实、搞对比等方式,帮助他们算经济账、效益账和长远账,使失地农民学会长远规划;政府同时要积极引导,探索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模式,促进失地农民集体就业。
3、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文化建设融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当中,从而达到以文化建设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效果。文化建设搞好了,农民的业余生活丰富了,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才会更加幸福安康。
4、加强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只有抓好了文化建设,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那么我们的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才会得到更积极的推进,同时我们的乡风文明,以及社会稳定和谐的目标才会实现。能否拿出土地出让金的5%-10%成立失地农民生存技能培训基金,委托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新乡职技师院、河南机电专科学校等高校对失地进行技能培训,农民能够到城市里很容易找到合适的职业,免得他们坐吃山空,等到土地补偿款花完了沦为贫困户,政府还要为他们提供困难补助。
5、开展生态文化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乡风文明是新农村的灵魂,农民是推动生态文化、培育文明乡风的实践者、创造者。真正做到用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就要讲实效、落实处,培育文明乡风,使崇尚和谐的生态文化内化为农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搞好生态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就需以生态文化为主题,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认识,在活动中消融。培育出崇尚科学、遵纪守法、举止文明、保护环境、遵守公德、讲究卫生、尊老爱幼、善良诚实、亲睦和善、拾金不昧、抵制迷信、革除陋习等新文明乡风,提升农村整体生态文明水平。